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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日期:2019-01-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校2019年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教〔2018325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航空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陕招生代码:8053。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民航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6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79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7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3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学校详细介绍可登学校官网()了解。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我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处、监察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及招生二级学院负责人。

招生就业处,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二级学院负责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制定专业技能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安排考务工作;监察处全程参与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组织实施,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卫处及后勤保障处负责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安保及后勤支持。

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咨询或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84250446,咨询考试招生相关问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由教育厅审核。

我校2019年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专业2个,招生计划共计80名,分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所在校区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0

沣惠校区

120601

物流管理

40

沣惠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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